2013年滨州建立起废品回收体系 回收利用率届时超八成

    到2013年,滨州市将建立起覆盖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区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这是9月21日记者在全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会议上获知的。

    公共机构是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的示范和标杆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规模大、人员众多、事务繁杂,在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相关废旧商品,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和标杆作用,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建立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势在必行。会议要求,市直各公共机构、各县区机关事务部门要牢牢把握国家强力推动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的有利时机,措并举,强化监督,切实把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做到实处。加强对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的研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明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率超8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机关事务局、商务部〈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率先实现“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的目标,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建立比较完备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滨州市确立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总体目标:到2013年,建立起覆盖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区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其中,废弃电子产品、报废车辆等报废资产回收利用率达100%,危险废弃物(含汞光源、锂电池等)回收率达到100%,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当前,滨州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废旧商品分类收集、完善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网络、强化废旧商品科学回收处理。年底前,各县(区)及市直公共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并委托废旧商品回收公司,在办公室设置废纸、废塑料回收袋,在办公区设置废纸、废塑料、危险废弃物回收箱,由回收企业配备专门的人员、车辆和设施,承担回收任务,并对废旧商品进行资源化处理。